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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32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望降一半

2014-06-26 08:32来源:绍兴晚报作者:钱峰关键词:脱硫脱硝改造大气污染物热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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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绍兴市举行贯彻落实《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动员大会,全市32家相关企业将实施新的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望降低一半。

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国家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如现有电厂用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求在200mg/m3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00mg/m3以下,烟尘在20mg/m3以下。而新建项目的排放要求则更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50mg/m3以下。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的火电厂存在小而散的特点,32家火电厂的数量为全省少见,其中柯桥区就有14家。火电厂在为绍兴经济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成为节能减排的重点对象,大气污染物排放中火电企业占到三分之一以上,像其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是酸雨的元凶,污染土壤和水质。

据了解,这些火电厂在脱硫脱硝改造之前,排放浓度限值比新标准高出一倍。目前全市规划保留的热电企业中,大部分已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还有几个企业正在全面推进改造。根据规定,7月1日之后,没有达标的热电企业将受处罚。

原标题:32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望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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