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价报道正文

山东阶梯电价新规 年用电量超4800度每度加价5分

2014-07-02 10:29来源:舜网-济南时报作者:苏冉关键词:阶梯电价山东电力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居民用户每两年应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取暖”用户用电政策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电取暖”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执行。

每户每月用电量超400度每度加价0.3元

对比2012年山东省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此次公布的新规在电量分档和电价分配上基本一致。其中,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其中,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自2015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即按每度0.555元执行,此为到户电价,转供电单位不得自行加价;电网对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合表居民用户供电价格同步调整为每千瓦时0.501元。

原标题:山东阶梯电价新规 年用电量超4800度每度只5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阶梯电价查看更多>山东电力查看更多>电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