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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保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2014-07-02 12:56来源:江西省环保厅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违法排污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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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等国家八部门《关于2014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服务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工作大局,江西省环保厅、发改委、工信委、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安监局、能源局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省直八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为:一是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加大行业污染物新排放标准的宣传、监督、监测和落实;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二是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公开环境信息。

方案要求:各级环保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单位应继续加强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等措施。

整个行动共分四个阶段,6月至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至9月为排查和整治阶段,10月为督查阶段,11月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信息公开阶段。

原标题:省环保厅等省直八部门联合下发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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