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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4年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分解表》

2014-07-03 10:53来源:湖北省环保厅关键词:环保改革生态文明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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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关于《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分解表》,全文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精神,构建美丽湖北,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环境保护改革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14]1号文)。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各项改革,厅改革办对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现将《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省厅各处室(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请各地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全省环境保护改革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14]1号文),对照2014全省环境保护改革工作任务,结合各地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在推进改革、落实任务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把改革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地、各处室(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坚持把改革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对明确到2015年完成的改革任务,2014年也要搞好谋划,合理安排工作量,积极做好前期基层调研、调查摸底、政策支持、技术保障等有关工作。

二要注重协调,加强联动,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各地、各处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各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环保部门沟通和衔接,及时了解和掌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进度情况,注重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时效性。要加强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加强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处室(单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逾期未完成改革任务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附件: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分解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分解表

原标题: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改革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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