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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4-07-04 09:49来源:湖南省环保厅关键词:环保专项行动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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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月中旬)

2014年7月中旬,各市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确定整治重点,印发具体工作方案,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报送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9月)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制造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2014年10月底前,省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和信息公开阶段(11月中旬)

2014年11月20日前,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向同级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开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2014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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