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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制定出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

2014-07-09 15:06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关键词:电源电网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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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江苏能源监管办近日正式出台《江苏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

近年来,发电企业普遍反映电网企业对新建电源接网意见回复时限长、环节多、透明度低、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迟缓等问题,江苏能监办一直予以高度关注,为促进电网企业主动做好接网服务,确保新建电源公平、公正接入电网,研究制定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规定非常必要。

《江苏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分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附则四章,共二十四条,其主要内容:一是强调新建电源项目的合规性,要求申请接网的电源项目必须是列入电力规划或者取得同意立项意见,同时在取得立项意见后规定时间内向我办备案。二是突出接网服务公开透明,要求电网企业对新建电源接网服务及配套送出工程有关程序制度化、透明化。三是明确电网企业接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时限要求。四是加强新建电源项目接网设计执行情况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情况以及配套送出工程投资界面等情况的监管,并要求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接网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五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求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接网的信息,同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提出要求。为保证该《细则》的贯彻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对工程项目“三指定”,还规定监管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评价、现场检查、争议处理、责任追究和社会公开等多种措施。

该《细则》的颁布施行,对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系统工作,确保电网无歧视开放,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标题:江苏能源监管办制定出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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