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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增量项目则不同,一方面通过竞价仅有部分电量会被纳入到机制电量中,而且对应的机制电价也不会是燃煤标杆电价。所以6.1之后的增量分布式项目,想要通过上网电量来获取不错的收益,难度就比较大了。
仅靠精确的功率预测和价格预测也难抵全区域光伏项目出力的集中性,也就是说只要还是这条倒U型,类似正态分布的日发电曲线,再牛的交易策略也很难在市场中谋求高额的收益。
中长期市场没有负荷愿意匹配光伏的出力,日前市场相同的出力意味着大发时段的超低价格。
不过既然问题发现了,是不是可以从问题出发尝试一些解决办法呢?配储一定是个马上会出现在脑海里的想法。
既然现有曲线沾不上高现货电价,那么通过电源侧配储来改变出力曲线是不是就可以实现高价发电了呢?
既然现有负荷配不上光伏发电出力,那么通过负荷侧配储来迎合出力曲线是不是也可以签下满意的中长期合约呢?
我觉得思考这些问题时,要有三个角度:
从技术出发,能不能达到效果或者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够达到目的。
从经济出发,配储的投入和交易的增量收入能不能匹配。
从政策出发,是否能被政策允许,目前的政策是怎样的,未来会不会为之而调整。
而且这个储能的位置我觉得也不一定唯一,既可以在源侧,也可以在负荷侧,当然也可以在网侧。
我们一个一个说。
源侧配储:曲线自由
聚合目标还是小型的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余量项目不在讨论范围内,因为前述文章我们已经分析过,存量余量上网项目有全额的机制电量,收益与过去无异,增量余量上网项目的就不要想过多的上网电量收益了,那样毫无意义。
其它在增量期间依然还想要建设的小型全额上网项目,如果只躺平接受市场价格,那么收益会很低,毕竟机制电量是总电量的一部分,机制电价也不是当地的燃煤基准价。
如果要做交易,除了常规的交易策略外,能够改变自身出力曲线也许是一个选项。
这里所谓的改变出力曲线不严谨,因为配储后改变的是上网电量的交易曲线,安装于同一个计量表下的储能设备可以通过充放电功率来调整整个场站的曲线,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交易曲线的自由调整。
理论上说,想要达到交易曲线的任意形状可塑造就需要储能容量可以把当天的全部发电量都存起来。
这个事儿的麻烦点就在于,全年每一天光伏的总发电量都不会是一样的,尤其不同季节,不同气候,发电量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储能的配置要算一个理论上的最佳容量。
电池容量考虑的不单单是各季节月份的发电量,还要考虑当地现货市场在不同季节内的价格分布。
理想的情况就是白天发电全部存储,晚上现货高峰全部放出,这样做的话源侧的储能实际上瞄准的就是日内现货的价差,和独立储能的收益目标类似。
所以源侧储能的利用也同样需要两方面的预测,一个是关于次日发电量的预测,另一个是关于实时现货市场中价格的预测,这决定了储能该以怎样的曲线来充电以及白天存储的电量晚上什么时候放出去。
技术上这都是没问题的,经济上看并不划算,因为有独立储能的收入情况可以参考。
还有部分地区政策上的约束,装在源侧的储能不会改变电源的属性,光伏电站还是光伏电站。
有些地区要求光伏电站申报出力曲线的时候不得在非发电时段有上网电量,那么储能就不能在晚高峰时段把电放出来,可能的结果就是转移电量只能转到早上和傍晚,这也会直接影响收益。
所以一个技术上绝对没问题的方案在政策上看会被约束,就算完全不约束,经济上目前的价差也难有满意的收入。
网侧配储:发电类虚拟电厂
这里所谓的网侧配储指的是那些并不被调度直接调控的储能单元,也是小型储能的类型,所接入配电网,或者换个名:台区储能。
聚合小散的分布式光伏和这些台区储能就可以成为发电、储能类虚拟电厂,山东就有这样的市场主体。
这次聚合的不仅仅是光伏电源,还有储能,聚合商可以把二者的曲线结合到一起成为自己的交易曲线。
这种方式的好处就在于改变了参与市场交易的身份,源侧配储那还是光伏电站,但是虚拟电厂的曲线就可正可负了。
所以当因为光伏出力不足导致储能在当天无法依靠光伏来满充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系统来充电。
毕竟光伏不给力的日子,现货价格相对也较高,如果储能在这个日子里没有放电能力,那就白白损失高价时段的机会。
这类虚拟电厂所聚合的光伏和储能资源同样需要位于一个物理节点下,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可以报量不报价,那就要预测现货市场的全时段价格来申报自己的出力曲线,也要考虑第二天的发电量。
这样形成的收入比较稳妥,也可以确保全电量出清,收益的水平就看放电时段价格的预测能力了。
也可以选择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不过已经是虚拟电厂了,会向火电一样申报量价阶梯曲线,至于哪个时段调用多少不需要申报出力曲线,而是和火电一样依靠一些缺省申报的信息项,比如最大最小发电功率,最大最小用电功率,最大和最小的上下调节量等等。
系统根据这些信息出清后会向虚拟电厂下发一个计划曲线,基本上日前出清的这个曲线就要作为实时的执行计划,那么在实际运行当中,虚拟电厂是否能够跟随这条曲线完成发电任务就看自身聚合资源的调整能力了。
所以报量报价的方式虽然可以博取高价发电的机会,但风险就在于自身对于发电曲线的自调度能力,换句话说,高价摆在那里,曲线也给你规定好了,自己能不能整出来符合这条曲线的实际出力就看你自己了。
如若有偏差,偏差价格现货结算的同时还要受到双细则考核的惩罚。
这种方式的逻辑其实也是现货市场中的价差套利,区别点在于光伏发电量不够的时候,小散的储能聚到一起还可以通过系统电量的充放来实现套利。
缺点也有不少,比如说收益单一,容量类的补偿较低或者也没有租赁收入。
而且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成本项,那就是虽然光伏和储能是以联合曲线进行交易,结算也按照联合曲线来统一结算。
但是对于储能单位来讲,因为是单独挂表接网,充电量的整体电费结算清单中,交易电费部分虽然会和光伏一起结算并冲抵,但是整体充电量或者是充放电损耗电量需要承担的费用也不能不被考虑。
就拿山东来讲,充电量的全电量要缴纳线损和系统运行费,充放电量的损耗电量还要缴纳输配电费和附加基金。
如果从市场内的收益和成本项来分析的话,这种网侧配储再聚合成虚拟电厂的方式也没什么回报率可言,所以需要找到市场交易以外的收入来源来对冲场内交易的低收益和高成本。
我觉得可能的点在未来配网是不是可以借助这些资源进配网调度,比如台区电能质量治理等等,兼顾市场套利以及配网服务。
负荷侧配储:虚拟电厂对冲
最后是负荷侧配储,既然没有现成的负荷能够配合光伏的出力曲线,那自己制造一个出来可行否?
之前在表后光储:跨时空的源荷匹配一文中提及过这个场景,利用配置在负荷侧的工商业储能,尤其是以集中式充电站所配建的储能为最佳。
源侧和网侧的配储目的还是为了改变交易曲线,但负荷配储不是去改变,而是去迎合光伏的曲线。
光伏难在想签中长期但没人和我签,负荷目前的难题可能是不想签中长期但是规则要求我签,而且比例还不低。
所以是否能够可以低价来签约一定的中长期合约或许是负荷侧售电公司可以考虑的点。
这种方式相当于小散分布式光伏的聚合商,也可以看做是发电类虚拟电厂与拥有负荷侧储能资源的售电公司之间的中长期双边交易。
签约电量就是光伏的预计发电量,合约价格我觉得可以参考当期的机制电价,倘若一个增量的分布式场站全电量以机制电价结算都无法满足回报的话,那也不用建设了。
曲线就以光伏出力曲线来定,毕竟负荷侧的储能可以配合调整,只要是日前电量预测做的好。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光伏锁定收益价格,另一方面对于负荷侧电量当中的一部分也可以锁定相对低价的中长期合约价格。
但毕竟充电量也是表后的电量,不是储能充电量单独拿来做交易。所以需要售电公司把其他电量找别的电源签中长期合约,签约曲线也要考虑被光伏抵消的部分。
这样的操作我觉得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个是发电虚拟电厂和用电售电公司是同一个单位,这样相当于源荷资源整合后利益的重新分配。
单打独斗的话可能谁都无法独善其身,不如联合起来打好配合。
另一点就是活用规则,可以在现货市场开市前对已经签好的中长期合约曲线进行调整。
毕竟越临近实际运行,功率预测也会更加精准,适时的调仓回购以及曲线修正都是必要的。
结算的关键就在于次日的发电功率预测,储能配合预测曲线设定充电曲线没有问题,如果预测准,那么这个中长期合约交易的电量就相当于全部物理实现,没有暴露在现货市场中的偏差量。
光伏实现了稳定的收益,负荷电量中的一部分也相当于拿到了低价格电量,或许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最佳的聚集负荷就是配储的充电站,选择这个场景就是因为它配置的储能不是单纯为了配合光伏,而是借助储能的调整能力吸收低价电量,然后择机在充电负荷需求高时放出实现充电功率的临时软增容。
也就是说不考虑配合光伏曲线,充电站的储能也是要充电,要工作的,现在不过是给这部分电量单独找到一些低价的中长期合约电量,然后通过曲线的匹配使得这些电量可以物理执行。
发电侧的聚合有了稳定的收益,负荷侧的售电公司也有更多的批零空间,甚至可以让利一些给所负荷,都是可以想象的空间。
这一点在近期广东发布的虚拟电厂规则中有类似的表述,是一个可以继续深入挖掘的场景。
小结
配储是可选的,至少应该是一个可以持续保持想象的选项。三种不同的配储位置统揽见下图:
且不论最终是否是可行的方案,但这么思考一圈下来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分布式光伏主动参与交易的困难究竟在哪里,了解储能的灵活运用可以在哪些方面有助于交易困局的改善。
至少也可以拓展一下我们对于市场交易的理解,重视交易曲线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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