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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向污染环境者“亮剑”

2014-07-17 12:53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王孝弟关键词:环境违法环保技术环境污染案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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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浙江绍兴上虞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环境污染案。被告单位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称汇德隆公司)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主犯严某某、潘某某等11人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据悉,这是浙江省目前为止被判处罚金额最高的环境污染案。相关数字显示,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浙江省共受理污染环境案件147件、处罚290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各地围绕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全力破解日益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特别自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以来,各地环保与公安部门联手强化铁腕治污,提升治理环境的能力,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以维护人民群众生态利益。

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旭说:“浙江是化工大省,共有3780多家化工企业,其中精细化工企业较多。通过多年的发展,在产业规模、产业集聚、技术发展、市场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均在国内具有相当优势。但由于部分化工产品产能过剩、市场无序竞争等原因,再加上企业本身执法不严,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为此,今年以来,浙江省上下围绕‘五水共治’的战略方针,在环保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地公安机关连续侦破数起随意偷倒化工废液,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去年5月,浙江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桐庐的一家化工厂为降低生产成本,将生产农药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以60~120元/吨的价格,交给衢州、富阳、德清等地的几家无处理资质的企业,将3.8万余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在城市窨井、农田、溪沟和运河内。此案件是浙江省首例特大环境污染案。案件曝光后,引起社会震动。今年4月2日,浙江富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据悉,案件中有8个被告人作为案件的“重要人物”,仅仅由他们非法倾倒的废液就达6300余吨。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多个运输、偷倒有毒化工废液的犯罪团伙和相关厂家负责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少数企业人员环保意识薄弱加上逐利心态,使得环境违法行为频发。” 浙江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光多表示,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毒物质等污染物,如果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其正常处理费用在2800~3200元/吨,但这些企业委托他人非法处置的价格在60~120元/吨,如果企业直接排放,则近乎为零成本处置。这导致了一些不法企业顶风作案。

企业是环境污染的最大主体。长期以来,企业因环境污染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几率很低,收益却很大,这就使得企业敢于铤而走险。2013年2月以来,浙江龙游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始批量生产不饱和聚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该公司每天产生约1吨化工废液(属危险废物),每月产生约300千克用于过滤化工废气的废活性炭。为了处理这些危险废物,这家企业在未经审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焚烧废液150余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目前,龙游县公安局已将该公司以及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今年浙江的一些污染环境重大案件来看,企业违法处置危废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直接违法偷排有害物质。

二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废液及固体废物等,通过不法中间商,低价售给无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再非法倾倒。如今年4月,衢州警方破获一起横跨浙江、江西和安徽三省的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包某某从安徽池州运来废弃的五氧化二磷包装塑料袋,在衢州市柯城区非法处置塑料袋达65吨,并将450余吨“磷肥水”卖给江西人陆某某用于制作活性炭。该案共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

三是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如今年5月,金华警方侦破浙江耐司康药业公司污染环境案,抓获范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利用渗漏等方式,非法排放废水达数万吨。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各地公安机关乘势发力,联合环保部门,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张旭认为,随着国家环保趋严,一方面将促进企业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一方面将有益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在采访中,巨化集团、江山化工等企业均表示,化工企业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用自己的行动为共创美丽化工争光添彩。

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巨化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助理唐平: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正式施行,加大了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了强大震慑力。用重典治顽症,让排污企业不敢以身试法,这不仅是对环境的保护,也为我们这样的正规、守法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严格的司法制度,将促使守法企业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去治污,还百姓蓝天碧水。

我们深深地感到,现在环境入罪门槛降低,保护环境要求提高,将进一步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优化、全面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对化工企业来说,安全环保始终是企业的生命线,要不断改进工作,适应时代要求。首先,应对企业危废摸清家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核查,明确危废的属性、类别、数量和处置措施;其次,应尽早建成信息化监控体系,覆盖企业危废的产生、储存、转运和处置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追踪和可追溯;第三,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环保工作升级。

衢州奥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俞彦平:

在环保领域,过去一直受到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难的困扰。我们感到,以前为经济提速发展,付出的环境代价巨大。新司法解释发布后,一些严重污染环境事件督办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当地的企业经营者谈起这一话题,无不认为给其他有类似违法行为或侥幸心理的企业以威慑。

目前,我国环保体制尚不健全,环保执行力还不够。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意识差,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这些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必须引以为戒。对化工企业来说,应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度,不断增加环保投入,推广应用更多、更有效的环保技术,以日益促进企业达标排放。

原标题:浙江向污染环境者“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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