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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7月份11个电力项目环评、验收公告(全文)

2014-07-22 09:29来源:环保部关键词:火电项目国家电网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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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500千伏集贤~庆云~方正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3年6月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集贤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本期建设750兆伏安主变压器1组、低压电抗器3组、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6回。

(二)新建庆云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本期建设750兆伏安主变压器1组、低压电抗器3组、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6回。

(三)扩建方正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1回。

(四)新建500千伏双群线π入集贤变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3.336公里,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五)新建500千伏七台河电厂~庆云变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48.384公里,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六)新建500千伏庆云变电站~方正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133.225公里,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500千伏集贤~庆云~方正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或定期清运。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97.1%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及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分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及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4年6月30日

抄送:国家电网公司,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1日印发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500千伏乐清(四都)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4年3月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500千伏乐清(四都)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本期建设1200兆伏安主变2组,低压电容器2组,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8回。

(二)新建500千伏塘岭~瓯海双开口环入乐清变电站线路工程。其中同塔双回线路约6.625公里,单回路约2.033公里,位于浙江省温州市。

工程总投资约39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40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500千伏乐清(四都)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分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4年6月30日

抄送:国家电网公司,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1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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