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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减排前途:更加低成本的技术

2014-07-22 11:16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邹春蕾关键词:火电厂排放新标火电行业华电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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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火电行业迎来了“高考”。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的要求,7月1日起,燃煤锅炉正式执行新标准和重点地区特别排放标准,不能达标的机组将被关停处置。

大考来临,火电行业、专家学者和地方政府都在观望态势。截至目前,距离大考已经过去了20天的时间,虽然表面上看尚且风平浪静,但环保部接连就脱硫脱硝违规开出4.1亿元和5.19亿元罚单透露出了一个讯息: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保技改、实现达标排放,这次恐怕不能轻易过关。

未完成改造机组命运堪忧

根据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锅炉须执行烟尘排放低于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10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重点区域执行烟尘排放低于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标准。

新标准对我国空气质量的好转有显著作用。根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新标准实施后,到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1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可减少580万吨。

作为治理大气污染必要的一步,火电厂开始了2年半的脱硫脱硝除尘技改之路。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13年度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产业信息》,截至2013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7.2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1.6%;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4.3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50%。专家推算,在今年7月1日大限来临之前,将仍然会有一部分的火电厂无法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尤其是脱硝改造。

那么,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保改造的机组将面临怎样的命运?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无法在7月1日达到最新排放标准的机组将被关停。如今,大限已到,这些没完成改造的机组也真的“大限”到了吗?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分公司副总经理李苇林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改造工作不是有了技术和设备就能够进行的,由于机组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停机,因此需要配合电网公司的调度。例如在夏季用电高峰期,有些地区用电紧张,电厂会配合调度将停机时间延后,环保改造工作也相应地后延。对于这种情况,政策可能会特事特办。

电厂身负保障用电的重任,为配合发电调度将环保改造推后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并不能成为环保改造工作滞后的借口。李苇林认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充分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但即使特事特办也需要电网公司方面出具相应的证明,以表明电厂确实是为配合发电调度才致使环保改造工作延后的。

“至于其他情况,从环保部近期接连对脱硫脱硝违规运行开出4.1亿元和5.19亿元罚单来看,政府部门对环保的监管是动真格的,无正当理由无法达标排放的机组,这次恐怕不能心存侥幸轻易过关了。”在采访中,多位专家保持了统一的看法。

原标题:更低成本技术决定火电排放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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