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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清单(2014年本)》发布(全文)

2014-07-29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气发电电网工程投资项目核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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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械制造。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六)城建。

1.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2.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以下项目、跨县供水项目。

3.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县城市快速路、省域内跨非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以下通航段)的独立桥梁和隧道项目。

4.污水处理:跨县污水处理项目。

5.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项目。

(七)社会事业。

1.主题公园:中小型项目。

2.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3.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按照隶属关系由省级核准的项目。

(八)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

前款规定之外属于省级核准的第一至第七条所列项目,按照第一至第七条规定核准。

三、市县核准

(一)农业水利。

水库及其它水事工程:国家、省核准外的水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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