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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年内将完成相关改革措施 第三方治理这次要动真格的?

2014-07-29 09:1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陈湘静关键词:第三方治理环保企业骆建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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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在国外,企业分工很精很细,做化工的就专门做化工,把其他的像污染治理修复等生产辅助性工作,交给专业公司来做。但此前中国企业大多不是这样。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的污染治理以前是自己建设、自己运营,后来是成立相关子公司,来承接母公司的污染治理。

“我们认为这种模式下,政府的环境监管很难落实,其治污的质量也很难保证。其实从投资的角度,治污投资也是一笔很大的投资,但没有收到应有的效益。”孙明华说。

关于第三方治理的另一个关键点是“谁污染,谁付费”。孙明华说之前坚持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应该得到改变。“企业产生污染,不一定由其做处理,但是它要承担治理费用,交给第三方专业的公司来做处理。”

骆建华介绍,“谁污染,谁治理”的概念,其实是中国化的“谁污染谁付费”。“这主要是因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企业从事污染治理时,国内还没有成熟的环保产业”。而如今,专业性的治理公司已经成为活跃的市场主体。

不仅苏伊士、威立雅等国际环境巨头在国内已经开展了第三方治理的实践,桑德、中持、晓清等环保民营企业也开始在工业企业、园区的专业治理上收获业绩。据骆建华分析,第三方治理的推行可能会在石化、化工行业中的大型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率先有突破。“这些行业的污染物浓度高、成分复杂,治理稳定运营难度大,对技术要求更高。”

而国内一些大型企业如神华集团已经开始在一些新建项目上采用治污外包的模式,从工程设计到施工、运营都交给专业环保企业。“它们就安心将主业发展好。”骆建华说。

从“谁产生谁负责”到“谁排放谁负责”

排污企业如果履行合同,责任主体可以转移至环境服务公司

环保企业对第三方治理当然是“喜大普奔”,这会带来工业治理大市场的开放。与市政污水处理等相比,其技术含量、进入门槛更高,相应地,利润也更高更稳定。

但基层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对此则仍有顾虑。从企业角度,一些企业负责人担心服务外包价格会更高,也担心一旦发生问题甚至是出了事故,责任如何界定。而基层环保部门的担忧也主要集中在此。

孙明华也谈及了第三方治理模式中,环保企业要注意防范的风险。“主要是责任的承担。一旦作为第三方,我们就对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承担很大责任。在商业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划分清楚,自给和排污企业的责任,从法律的角度要划分清楚。

对此,骆建华表示,排污企业通过签订服务合同将污染治理委托给环境服务公司。但治理工作交出去了,是否意味着排污企业的治污法律责任转移到了环境服务公司,这个问题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加以解决。“如果已经采用了第三方治理,且生产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但出了问题仍要承担相关违法排污责任,那么生产企业对第三方治理的积极性将大为降低。”

业内的建议是由过去的“谁产生,谁负责”调整为“谁排放,谁负责。”“需要强调的是,调整责任主体的前提是排污企业严格遵守服务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果排放未达标的根源是排污企业违反合同条款,则法律责任仍属排污企业。”骆建华说。

而至于价格,孙明华的观点是要有长远眼光:“如果仅从处理的单价来看,专业公司认真达标运营,可能价格比自己做成本要高。但是综合算下来,从设施建设到长期运营,还是由专业公司来做成本更低。”

当然这一比较的前提是排污企业有认真治污的意愿和能力。此前一位环保企业家就曾向记者抱怨:“我们的污泥处置技术再成熟、性价比再高,也没有拉去郊县倾倒便宜。”

据孙明华介绍,苏伊士目前在中国承接治污项目、进行第三方治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像其在上海化工区和重庆长寿化工区,治污方案设计、设施建设运营,都由苏伊士旗下公司负责。二是在大连长兴岛和常熟工业园区,则是园区设计建设治理设施,苏伊士负责运营。

对此,骆建华表示,这两种模式分别针对新建和既有项目,在操作上已经相当成熟。

原标题:第三方治理这次要动真格的? 国家发改委年内将完成相关改革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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