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7月16日,环保部通报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结果显示,93起环境案件中,7成案件涉及的环境问题已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并基本整改到位,但仍有23起案件未完成整改、甚至未整改。
环保部查处和重点督办这些环境案件是在2012年,对它们后督察是在2013年底至2014年初。客观而言,近两年的时间,已为上述违法企业留下了足够的整改期限。为何仍有二成多的企业要么只交罚款,不整改;要么拒不整改?对于这些企业又该如何处理?
企业违法的利益诱因
“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污染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环保部公布的《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中,记者看到,此次登上环保部拒不整改“黑名单”的企业分别是:鞍钢集团化工总厂、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安徽铜陵城北污水处理厂、广西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部分企业已是“惯犯”。如鞍钢集团化工总厂,4座4米焦炉因未达环评要求长期违法试生产,辽宁省环保厅曾责令停止生产,但企业缴纳了罚款却未执行项目停止生产的要求。“我们最近还对鞍钢进行了暗查,发现其焦化生产线连最起码的污染治理措施都没有,放任污染存在。”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透露。
同样的还有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该公司一期2万锭/年亚麻纱项目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就擅自投产,2012年黑龙江省环境监察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同时处以15万元罚款。然而,这家企业却“胆大包天”,既未全部停止生产,也未缴纳所处罚款,即便对其实施信贷限制,依然拒不执行。事情至此尚未结束。2014年初,哈尔滨亚麻纺织公司又因新建4吨燃煤锅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再次被处以罚款。
为何“高压”之下仍有企业面对处罚“我行我素”?“根本原因在于企业自身缺乏环保意识。”陈善荣说,在很多企业的传统经营理念中,追求利润最大化才是“王道”,环保工作投资大且无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缺乏积极性,存在“能躲多久是多久”的心态。
除了环保意识淡薄,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倒挂”的现象也让部分环境违法企业有恃无恐。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表示,“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污染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她说,在我国环境违法成本之低令人匪夷所思,“据统计,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环境治理成本的10%,更不及环境危害代价的2%。而停运一套脱硫设施,一小时就可以节省成本3万元”。
对此,经常参加环保专项行动执法的陈善荣深有同感。他告诉记者,企业治污设施的购置及运行、维护成本是一笔大费用,但执法部门发现一次只能处罚一次,罚款总额仍然低于不正常运行获取的利润。
“购买一台脱硫设备有时需要两三千万元,这还不包括高昂的运行成本。”此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办负责人张海燕向记者透露,一个钢厂若不启用环保设备,每年至少可节省几百万元的成本,即便“不幸”被环保部门发现,最高罚款也不过几十万元。对比之下,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排污企业也就不惜铤而走险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打击了守法者的积极性,也造成‘守法吃亏’的环保困局。”李静云坦陈。
令人欣慰的是,明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将实施,对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并可将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拘留。“今后不管央企还是其他企业,若仍存在环境违法侥幸心理,恐怕难以过关。”陈善荣表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清单(2024年版)》对《清单(2022年版)》原有17项免罚事项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环境管理要素划分为建设项目及环境应急类、污染物排放类、工业及一般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日前,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成功查处一起废气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据悉,这是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案件。10月1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环境监管执法“数据战队”移交的一起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非现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第二师铁门关市某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29日,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该公司租赁其他企业院内库房及外围堆场厂区,作为金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效能,立足执法普法,服务企业,将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深化部门衔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江苏省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宁波市生态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大气污染攻坚,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1浙江弘众家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案2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位置、功能、性能及联网等有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管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2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检查组到定州市旺恒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其烟气在线系统现场通90.2mg/m3的二氧化硫标准气体,数据稳定后显示结果为77.9mg/m3,系统响应时间大于200秒,示值误差为-12.3%,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场通135.7mg/m3的一氧化氮标准气
湖北省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最新修订公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有计划地督促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相应预警等级的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四部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有效震慑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5个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无证排污、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未提交执行报告、自动监控设备未按照规定联网等案件,相关属地生态环境部
5月3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水排污企业和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单位的一封信,详情如下:各涉水排污企业,各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单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治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预案》适用于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详情如下:广府办发〔2022〕21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
为规范引导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在线监控运维作为两大环境执法的重点之一。近期,山东省济南市对部分排污企业大气在线监控运维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笔者也参与其中。从检查情况看,排污企业主要存在超期未全流程校准、数据失控未修约等问题,还有的排污企业在线监控委托给第三方运维后,就一托了之。
近年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弄虚作假问题频发。2021年8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云南、河南、广西等地反馈督察情况,从主流央媒到地方官媒各级媒体密集报道第三方环保服务造假乱象。
日前,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济宁市重点VOCs排污企业安装固定连续自动监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1月9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大力提升研发设计、数智赋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文件还提出,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服务供给。详情如下: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作出部分修改,详情如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了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需要,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称“三部门”)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下称《指引》)。《指引》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指引》指出,办理污
为规范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活动,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国家金融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