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环境违法“钉子户”为何拒不整改

2014-07-29 14:11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沈慧关键词: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7月16日,环保部通报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结果显示,93起环境案件中,7成案件涉及的环境问题已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并基本整改到位,但仍有23起案件未完成整改、甚至未整改。

环保部查处和重点督办这些环境案件是在2012年,对它们后督察是在2013年底至2014年初。客观而言,近两年的时间,已为上述违法企业留下了足够的整改期限。为何仍有二成多的企业要么只交罚款,不整改;要么拒不整改?对于这些企业又该如何处理?

企业违法的利益诱因

“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污染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环保部公布的《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中,记者看到,此次登上环保部拒不整改“黑名单”的企业分别是:鞍钢集团化工总厂、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安徽铜陵城北污水处理厂、广西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部分企业已是“惯犯”。如鞍钢集团化工总厂,4座4米焦炉因未达环评要求长期违法试生产,辽宁省环保厅曾责令停止生产,但企业缴纳了罚款却未执行项目停止生产的要求。“我们最近还对鞍钢进行了暗查,发现其焦化生产线连最起码的污染治理措施都没有,放任污染存在。”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透露。

同样的还有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该公司一期2万锭/年亚麻纱项目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就擅自投产,2012年黑龙江省环境监察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同时处以15万元罚款。然而,这家企业却“胆大包天”,既未全部停止生产,也未缴纳所处罚款,即便对其实施信贷限制,依然拒不执行。事情至此尚未结束。2014年初,哈尔滨亚麻纺织公司又因新建4吨燃煤锅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再次被处以罚款。

为何“高压”之下仍有企业面对处罚“我行我素”?“根本原因在于企业自身缺乏环保意识。”陈善荣说,在很多企业的传统经营理念中,追求利润最大化才是“王道”,环保工作投资大且无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缺乏积极性,存在“能躲多久是多久”的心态。

除了环保意识淡薄,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倒挂”的现象也让部分环境违法企业有恃无恐。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表示,“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污染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她说,在我国环境违法成本之低令人匪夷所思,“据统计,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环境治理成本的10%,更不及环境危害代价的2%。而停运一套脱硫设施,一小时就可以节省成本3万元”。

对此,经常参加环保专项行动执法的陈善荣深有同感。他告诉记者,企业治污设施的购置及运行、维护成本是一笔大费用,但执法部门发现一次只能处罚一次,罚款总额仍然低于不正常运行获取的利润。

“购买一台脱硫设备有时需要两三千万元,这还不包括高昂的运行成本。”此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办负责人张海燕向记者透露,一个钢厂若不启用环保设备,每年至少可节省几百万元的成本,即便“不幸”被环保部门发现,最高罚款也不过几十万元。对比之下,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排污企业也就不惜铤而走险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打击了守法者的积极性,也造成‘守法吃亏’的环保困局。”李静云坦陈。

令人欣慰的是,明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将实施,对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并可将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拘留。“今后不管央企还是其他企业,若仍存在环境违法侥幸心理,恐怕难以过关。”陈善荣表示。

原标题:环境违法“钉子户”为何拒不整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违法查看更多>排污企业查看更多>环境污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