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报道正文

8月30日起 山西火力发电将执行“绿色”标准

2014-08-29 09:24来源:山西青年报作者:王雨璐关键词: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火电企业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昨日,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将在省内选择四家燃煤发电企业试点超低排放。从8月30日起,全省新建常规燃煤和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全部分别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典型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晋北煤电基地选1个现役低热值煤发电企业,晋北、晋中、晋东煤电基地各选1个现役常规燃煤发电企业,作为超低排放试点项目,依照超低排放标准,重点筛选试验适合的技术路线和环保设施。”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四项任务,从8月30日起,全省新建常规燃煤和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对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要污染物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供热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关停单机20万千瓦级及以下燃煤机组;扶持我省环保技术服务产业等。

为鼓励火力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我省将在资金支持、成本分摊、置换优惠、电量奖励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将列出专项资金,对现役机组一次性改造投资给予5%—10%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超低排放机组电价补贴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发电机组新增的运营成本,制定由全省燃煤火电企业分摊政策;对实施超低排放标准的新建机组,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置换上给予政策优惠,按1∶1天然气机组标准执行;积极推进发电权交易,探索节能调度试点工作。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机组,每年给予不低于200小时的电量奖励。

原标题:山西四家发电企业试点超低排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查看更多>火电企业查看更多>发电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