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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验收6个电力项目:火电5个 水电1个(名单)

2014-11-03 11:1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项目电力项目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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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2台350兆瓦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2台350兆瓦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华能科环函〔2014〕361号)及附送的《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和《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复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复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8月2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扩建2×350兆瓦供热发电机组和2×1140吨/小时煤粉锅炉,配套建设2套电袋复合除尘器、脱硝系统、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输灰系统、贮煤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生产辅助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29.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亿元,占总投资的10.3%。

我部分别于2005年10月、2011年3月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审〔2005〕780号、环审变办字〔2011〕7号)。2011年7月,工程经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环字〔2011〕112号)同意投入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机组负荷达到了75%以上,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烟气经过SCR脱硝、高效电袋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了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煤场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和水喷淋系统,灰库顶安装了布袋除尘器。

(二)生产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及干灰加湿、灰场喷淋。生活污水经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灰场喷淋。含煤废水经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输煤栈桥冲洗、煤场喷淋。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灰库搅拌机用水。

(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吸声、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

(四)工程新建一座干灰库,改造了原有灰库,未新建灰场,将原有2×200兆瓦机组水灰场改造为干灰场作为本工程事故灰场,并改造灰场喷淋系统。灰渣和脱硫石膏目前全部综合利用,每个区堆灰前铺设土工膜防渗。

(五)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液氨储罐区建设了围堰。

(六)按环评批复要求,拆除了1#~4#机组、关停了5#~6#机组,对原有7#、8#机组建设了脱硫设施,对原有2×50兆瓦机组配套灰场进行封场,完成2×200兆瓦机组除渣系统和干灰场改造,关停了替代供热区域内的134台小锅炉。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复测报告》表明:

(一)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罐区周界氨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和冷却排污水各项因子监测值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砷、总汞、总铅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灰场地下水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工程周边居民区、小学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尽快对锅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我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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