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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物价局核定7份上网电价请示:火电2份 风电5份(全文)

2014-11-11 10:5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上网电价火力发电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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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整理发现:安徽省物价局10月份核定7份关于上网电价的请示,其中涉及火电2份,风电5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1号、2号机组执行除尘电价的函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

你厂《关于潘三电厂办理除尘电价的请示》(潘三电政〔2014〕4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你厂1号、2号机组已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并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皖价商〔2014〕68号)规定,同意你厂1号、2号机组自2014年8月14日起执行除尘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10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华电福新无为严桥48MW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华电福新无为严桥48MW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华电福新皖建〔2014〕1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无为严桥48MW风力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4年10月1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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