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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验收28个电力项目:火电14个(名单)

2014-12-11 11:2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火电项目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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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关于陕西秦华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建设1×600MW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陕西秦华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建设1台600兆瓦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华能科环函〔2014〕314号)及附送的《陕西秦华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建设1×600MW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和《陕西秦华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建设1×600MW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补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8月2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陕西省华阴市罗敷工业区。建设1×600兆瓦超临界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和1×2141吨/小时超临界锅炉,配套建设SCR 脱硝系统、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专用煤场、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1.4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3亿元,占总投资的15.69%。

我部于2009年11月以环审〔2009〕490号文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3年5月以陕环试生产〔2013〕12号文同意工程投入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机组负荷达到了75%以上,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变更:

(1)工业废水处理站未建,改为依托老厂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

(2)SCR脱硝系统的还原剂由液氨变更为尿素。

(3)排烟冷却塔由高170米、底径153米变为高180米、底径128米。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脱硝工艺、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180米高排烟冷却塔排放。安装了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煤场设置了防风抑尘网和喷淋降尘装置。

(二)工业废水和化学废水经原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二、三期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冬季用于二、三期循环冷却水,夏季用于全厂绿化,脱硫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淋、干灰调湿,含煤废水经处理后用于输煤系统冲洗补充水。

(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的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措施。

(四)建设了庄郭沟事故灰场,采取了相应防渗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目前全部综合利用。

(五)建设了1座3000立方米煤场雨水调节池,用于贮存非正常状况下的事故废水。原有工程油罐区设置了围堰。制定了《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并在华阴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六)按环评批复要求,对二期、三期工程4×200兆瓦机组脱硫和除灰渣系统进行了改造,关停了二期工程2×200兆瓦机组;关闭了原有二、三灰场、清空并覆土绿化,改造了原有一灰场。灰场500米和厂界噪声2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补测报告》表明:

(一)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06)中的一级标准限制要求。

灰场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制要求。

(三)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横西村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尽快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我部委托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和渭南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渭南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8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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