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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火电项目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获福建发改委核准

2014-12-31 10: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项目福建南埔电厂国电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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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闽发改网能源函〔2014〕267号

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国电福规〔2014〕33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国电南埔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2台67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4月建成投产,属未批先建项目。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启动符合产业政策的60万千瓦级未核准建设火电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208号)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要求,同意核准国电南埔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单位为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侧。

三、本工程总投资46.7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亿元,由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按72%、23%和5%的比例共同出资。

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36.72亿元,由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分别贷款解决。

四、本工程同步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五、项目单位要加强节能管理,项目运行中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六、项目运行管理中请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00020090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泉港国用〔2007〕第0032号)、《关于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699号)、《关于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34号)、《关于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闽水水保〔2012〕54号)、国家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国家电网发展函[2013]80号)、《关于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南埔电厂二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2〕2421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业主应根据本核准文件,认真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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