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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保厅拟验收11个电力项目:4个水电 火电1个 5个输变电工程

2015-02-03 13: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火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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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垃圾综合焚烧发电厂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贡市垃圾综合焚烧发电厂项目。

建设内容:自贡市垃圾综合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800t城市生活垃圾;建设内容有2台400t/d的焚烧炉及2台余热锅炉,2×12MW汽轮发电机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

工程投资: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72万元,占总投资的41.6%。

工程建设情况: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自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

1. 废气治理:

(1)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烟气处理技术——“SNCR系统(炉内添加尿素脱氮)+除酸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汇入1根8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为控制二噁英的产生及排放,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可在焚烧过程中对垃圾进行充分翻动和混合,确保燃烧均匀与充分;控制炉膛内烟气在850℃以上的滞留时间大于或等于2秒;尽量缩短烟气在300~500℃温度区的停留时间;控制进入除尘器入口的温度低于200℃;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对二噁英类进行二次处理等措施。

(2)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垃圾卸料门在不进料时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垃圾贮坑顶部还设置有除臭风机的抽气口,锅炉停运检修时,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为防止垃圾坑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坑内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在垃圾运输通道和垃圾坑内喷洒植物液除臭剂控制恶臭无组织排放。渗滤液处理站厌氧产生的沼气收集至火炬点火燃烧。

2.废水治理:垃圾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设计能力为280吨/天,处理工艺采用厌氧+好氧+纳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的清液回用,超滤和反渗透的浓液回灌垃圾填埋场进行长效生化处理后再次返回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能力40t/d)处理后厂内回用。循环冷却水排入厂内雨水管网。余热锅炉排水和锅炉除盐水进入中和池处理后用于飞灰固化,垃圾卸料大厅地面冲洗废水进入渗滤液收集池。

3.固废治理措施:

(1)本项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51815吨/年,运往自贡市莲花垃圾场填埋,或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本项目飞灰的产生量为约51948吨/年。该项目采用螯合剂+水泥对飞灰进行螯合固化处理,将有毒重金属转变为低溶解性、低迁移性及低毒性的物质。经浸出毒性鉴别螯合后的飞灰属一般固废,送往莲花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用于吸附废气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活性炭转为飞灰,飞灰螯合处理后送莲花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对固体废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处置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雨水及清下水口中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的监测数据显示无带料排放现象。废水中pH及COD、石油类、SS、NH3-N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现场监测结果表明,2台焚烧炉外排废气中烟尘、SO2、HCl、NOx、CO、镉、汞、铅、氟化物、及二噁英类排放浓度(通达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测试)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表3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浓度及臭气(根据成都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测试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受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影响,本项目厂界所布置8个点厂界噪声均有超标。昼间最大超标9.1分贝,夜间最大超标18.4分贝。根据噪声衰减规律,在厂界外200米处可实现达标(在厂界外200米处实测噪声值为48.4分贝)。由于项目300米大气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已全部搬迁,噪声未造成扰民影响。

4.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可得,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SO2 143.6t/a、NOX 228t/a,均低于环评预测值,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监测

(1)环境空气:在距项目约1—4.5Km范围内上、侧及下风向中的敏感点处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物颗粒、Pb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氨、硫化氢、氯化氢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的要求;

(2)地下水: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区外对照点、渗滤液收集池和渗滤液调节池下游地下水中pH、硝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F、As、Hg、Cr6+、Pb、Cd、Cu、Zn、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所测点位NH3-N浓度监测值与建厂前同一区域内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

(3)土壤:企业委托通达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分析中心对该项目厂界外全年主导风向上、下风向的土壤中二噁英浓度进行了现状检测。

6.环境管理检查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其环保审批手续完备。

(2)该项目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专职机构进行环保监督。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加强了对全厂员工正确的环保理念教育。设置有专(兼)职环保管理和维护、检修人员,严格按照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建立了检查、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于保证环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为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提供了有效保证。

该项目建立有设备运行记录,并对煤炭、石灰、活性炭等物料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垃圾焚烧情况。

厂区设有分析化验室,具备对废水主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主要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均由生产运行部、检修技术部管理。验收期间,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

(3)该项目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进行了废气、废水排污口的整治,烟气净化系统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厂区内设置有绿化带。初步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其主要工艺指标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CO等污染因子实施了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在厂区门口外设置有显示屏,将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二噁英监测工作,每月一次的固化后飞灰浸出毒性监测工作。

(4)制定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环评及环保验收文件等材料均由该公司安全环保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收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李明 18990081323

(2)建设单位:蒋红军 18990026888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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