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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09 14:3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机组火力发电脱硝脱硫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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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和人员要求:具有4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颁发的环境监测上岗证的人员,公司拟申请通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监测资格认定。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公司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尽可能与监督性监测方法一致)。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11。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人员要求:具有两名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各类比对、校验和维护。

4、记录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委托监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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