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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厅审批5个电力项目(风电4个 火电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5-02-11 14:02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电力项目风电项目环保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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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了解到,内蒙古环境保护厅11月1日-1月27日审批5个电力项目(风电4个 火电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环审„2015‟6号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关于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察右中旗大板梁风电场250MW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右中旗大板梁风电场250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项目建设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125台(装机容量为250MW)、3台主变压器,以及道路和环保工程。

《报告书》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运营方式、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表土单独堆存、挡护和苫盖。规范施工运输车辆行车路线,禁止随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破坏区、临时占地及施工影响区进行整治与恢复。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运营期的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处理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抑尘,确保冬储夏灌,不得外排。采取妥善的降噪措施,确保各敏感保护目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泥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请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和察哈尔右翼中旗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13日

抄送: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察哈尔右翼中旗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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