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评论正文

中国后处理坎坷前行(一)

2015-02-26 09:05来源:《中国核工业》杂志作者:刘兴关键词:核燃料核电后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了确保核能可持续发展,我国坚持“核燃料闭式循环”的路线方针,早在1983年,就确定了“发展核电必须相应发展后处理”的战略。闭式循环的优势不言而喻,既可以实现铀资源的充分利用,还可以减少高放废物体积和毒性。相关测算显示,热堆核燃料再循环一次,铀资源利用率提高20%~30%,采用后处理的高放废物体积为乏燃料直接处置的1/4,且高放废物放射性毒性有所降低。但相较于核电的稳步快速发展,我国闭式循环的关键环节——乏燃料后处理能力则严重滞后,随着乏燃料产生量和累积量的不断增加,后处理能力滞后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正变得格外突出。

在与法国签署后处理大厂合作意向书后,中法业界就后处理话题展开了广泛讨论,举办了多场技术交流和研讨会,《中国核工业》杂志结合近期与后处理相关的论坛内容,通过综述文章将业界普遍关注的一些焦点话题呈现给读者。

我国核电重启之后,一直保持着稳步有序的推进节奏,其规模化发展态势也日趋明朗。这既为我国的后处理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也对当前的后处理能力建设提出了空前挑战。由于核燃料循环后端产业技术复杂,其进展相对核电发展而言较为滞后,由此而受到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期以来,业界曾就我国后处理发展现状展开过广泛讨论,中国核学会与法国阿海珐集团还就后处理的话题,专门在2014年底组织了一场以“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专业研讨会,现场交流气氛格外热烈。

综合集纳近期各方言论,业界对后处理关注的重点集中在三大层面:一是我国核能当前的发展形势,对加快推进乏燃料后处理的产业化进程提出了迫切需求;二是在闭式燃料循环目标实现之前,一些应急或者说是阶段性过渡选择成为当前必须面对的新课题;三是推进我国后处理工业化能力建设时机日趋成熟,后处理产业征程已经上路前行。

这些观点与共识,均是当前后处理产业的实践和感知,这对推进我国后处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无疑有着很强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后处理”需“前进”

核燃料闭式循环和乏燃料后处理是我国的既定方针,可有效提高铀资源利用率,减少高放废物体积,是我国核能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但我国的后处理能力在世界版图中明显处于落后地位,这与我国核电的发展格局非常不匹配。此外,我国核能发展实行热堆—快堆—聚变堆的“三步走”战略,而乏燃料后处理是我国核能发展向第二步迈进的关键环节,相较于快堆的战略规划进程,后处理发展的时间和任务也变得格外紧迫。显然,加快推进后处理能力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现实需求紧迫。截至目前,我国在运机组22台,总装机容量2010万千瓦;在建机组26台,总装机容量2845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我国在运机组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在建规模占到世界的40%,稳居世界第一位。核电的快速发展,也对后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国后处理能力严重滞后,与法、俄等世界核大国差距明显,甚至还要落后于印度。世界核大国中,法国拥有完整且全面的后处理产业体系,俄罗斯正在进行后处理示范工程建设与大厂规划,日本六个所厂即将热运行,英国所有气冷堆的乏燃料均能自己处理,即使印度也是在不断增强其后处理能力。而美国实行的虽是一次通过政策,对乏燃料进行长期暂存,但美国一直保持着强大的后处理科研能力。后处理能力的滞后,不仅与我国的核大国地位不匹配,而且一定程度上还会制约我国核电的发展。我国核电运行20多年来,已产生了大量的乏燃料,按照核电发展规划测算,2020年之后,我国核电厂每年产生乏燃料将超过1000吨。彼时,我国乏燃料累计产量也将达到1万吨左右。如此大规模的乏燃料,给乏燃料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加快推进我国后处理产业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三步走”战略倒逼后处理进程。在我国热堆—快堆—聚变堆的“三步走”战略中,“后处理+快堆”的多次循环系统,正是我国核能发展的第二步目标。按照我国的快堆发展计划,预计到2035年前后快堆将会逐步实现商业化运行。而后处理项目因技术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更要尽早启动。专家指出,要实现核电大规模发展,需要考虑用1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乏燃料后处理商业化进程,用20年时间完成快堆、快堆燃料循环示范工程研究,用20~30年完成快堆、快堆燃料循环(干法后处理)示范工程研究。从时间上看,这些研究的任务和需求十分紧迫。因此,必须从现在开始,处理好后处理产业发展趋势和项目建设进度之间的协调一致问题。

原标题:中国后处理坎坷前行(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