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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改委核准3个电力项目 总投资约50.5亿元(附文)

2015-03-10 14:2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电力项目风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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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荆门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核准华能湖北分公司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的请示》(荆发改能源[2014]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华能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

项目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华能钟祥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钟祥市冷水镇、磷矿镇,海拔高度150至480米。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安装75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年设计上网电量28200万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80小时。同期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站,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为130251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26050.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上网电价在国家及我省新能源相关扶持政策到位之前,按项目业主承诺,执行国家规定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0.61元/kWh;新能源扶持政策落实之后,按风电特许经营权招标中标电价0.63元/kWh,报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后执行。

项目单位要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提高风电场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请严格按照本文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湖北省气象局关于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项目风能资源评价报告的批复》(鄂气函[2013]445号)、《钟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华能钟祥胡家湾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钟土资函[2014]160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备案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4]144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4]513号)、省安监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意见》(鄂安监审安[2014]145号)、《省水利厅关于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鄂水许可[2014]220号)、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节能审查的意见》(荆发改环资[2014]230号)、钟祥市维稳办《关于对湖北钟祥胡家湾风电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钟稳办[2014]14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华能钟祥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风力发电场建设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开工后,18个月内应全部建成并网发电。项目经营期20年。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促进地区能源、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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