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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改造应不应该成为新一轮煤电项目扩张的“发令枪”

2015-04-09 11:4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马文关键词:超低排放煤电项目煤化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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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国家在各个文件中都反复强调要把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作为前提,但能源和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已经完成的重点区域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也未能有效执行。西部地区环境脆弱,肩负生态屏障重任,应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防范生态压力和环境污染向西部转移。

其次,煤电超低排放和现代煤化工,都没有考虑二氧化碳排放的问题。我国目前温室气体排放已居全球首位,在国内外均面临巨大的二氧化碳减排压力,而碳捕捉、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由于成本昂贵一直雷声大雨点小,少有实质性进展。而煤炭是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如果煤炭清洁利用成为煤电和煤化工扩张的”路条“,将十分不利于我国在2020年前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0-45%目标。

再次,应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在需求增量中的作用。放眼世界,清洁化、低碳化是各国能源发展的主旋律。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我国的风电和光伏都占据全球市场的首位。在我国尤其是“雾霾重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密度高,新增电力需求大,完全有条件通过发展零污染、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来率先进行“能源转型”,进一步新建燃煤电厂只会严重挤压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妨碍我国到2020年实现15%非化石能源占比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增速放缓创造了体制改革的机遇。眼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正在密切讨论中,这项制度是国家能源革命的重要保障。而煤电行业将存量和增量的环境治理混为一谈,在舆论中制造出煤炭“无罪”的形象,无非是想调高未来的发展空间,这将给国家长远的能源转型和环境治理制造障碍。

为了更好地解决能源与环境的统一发展,我们需要一方面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另一方面进一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释放其巨大的潜能,在建立起全面、科学的环境约束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发展“绿色化”。(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资深主任)

原标题:煤炭清洁利用要区分存量增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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