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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工程质量基本受控

2015-04-22 15:36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陈学靖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电网工程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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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报告》深入分析各典型案例的共性,提炼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领域现存的八类重大问题,并就各类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给予了详细说明,旨在以点带面,督促行业各单位举一反三,比照整改。(主要问题占比情况如图所示)

显而易见,“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突出”,“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机构形同虚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设计、施工存在违规”问题位列“三甲”。

《报告》指出,“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参建单位在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措施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其中,混凝土质量控制不合格、试块强度检测不合格,以及电气防雷接地施工工艺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三大问题较为突出。此外,大部分质量监督机构对110千伏以下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现象也比较普遍。

对于“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机构形同虚设”问题,《报告》指出,此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措施;监理专业人员配置不合理,监理人员素质差,无证上岗;监理项目部未配置齐全的必要检测仪器;监理记录等资料真实性较差。例如,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工程,建设单位中水电新能源株洲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聘用无“电力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湖南江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导致建设管理工作混乱,部分工程未验收即投运。

对此问题,业内人士指出,质监机构务必要坚持“独立、规范、公开、公正”原则,依法依规独立开展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程质量。

第三大问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设计、施工存在违规”则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标准方面,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执行标准滞后、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报告》指出,在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工程、电气设备接地和检测试验方面存在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较为突出。例如,安徽省电力公司500千伏肥南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使用的《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已经失效。

原标题:监管报告解读:我国电力工程质量基本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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