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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节能减排指标分配体系

2015-04-28 12:59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作者:梁铁城关键词: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十三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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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严格的节能减排政策,设置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对于倒逼各地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但现行节能减排指标分配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没能充分考虑区域产业结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同产业能耗和排放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已不能完全适应全国发展大局,尤其是对西部资源富集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形成重大制约。科学合理分配节能减排指标,制定可持续性的制度安排,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一、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快速增长的能源消耗、过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以及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等问题背景下,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单位GDP能耗强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列为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增加了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指标;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两年能耗增量指标分解到各省区,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增量“双控制”。2005~2013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7.5%,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内蒙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降低新上项目用能水平,优化新增用能配置“挤出一块”;实现“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淘汰落后产能“腾出一块”;全力支持节能技改、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推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提高用能效率“省出一块”;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努力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一块”的总体思路,深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内蒙古的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3.8%、6.7%、9.7%和5.8%。经过努力,“十二五”前三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1.8%,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78.2%,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分别完成减排任务的93%、64%、72%,氮氧化物较2010年增长4.8%,为内蒙古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预计2014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3.9%,将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3.5%左右,新增能耗基本达到国家控制范围。

二、节能减排指标分配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是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这对于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承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完成目标任务,提供了体制保障。国家对节能指标的分解主要采用基数法,即“十一五”、“十二五”分别以2005年和2010年各地区GDP能耗为基数,上下浮动一定的比例来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对污染物排放目标实行的是总量控制,即在核实总量基数、确定各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总量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确定消减指标。目前这样的分配方法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没有兼顾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产业结构特点、不同产业能耗和排放情况,造成节能减排指标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一致、与各地发展阶段不协调、与各地区产业定位所应承担的节能减排任务不匹配,尤其不利于西部资源富集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影响新常态下全国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分配给西部地区的总量指标不足,不利于新常态下国家的区域协调发展。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经济新常态下,要完善区域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欠发达的区情没有根本改变,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发展对于西部地区更为重要。一方面,西部地区要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需要有更快的发展速度,更多的能耗和减排指标。另一方面,西部地区产业规模较小,原有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也较小,在较低总量水平基础上进一步下降难度较大。目前的节能减排指标分配方法采用的是“基数法”,不但没有考虑到西部地区由于推行追赶型发展,必然需要更为宽松的节能减排空间这一客观实际,而且也没有考虑到,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因为经济发展滞后,西部地区的节能减排基数相对较小,如果按相同比例下调指标数,留给西部地区发展经济的节能减排空间将更加狭窄。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严重制约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居全国第15位,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4元和513元,发展仍是全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分解下达了各省区两年能源消费增量,确定内蒙古能源消费增量1480万吨标准煤,年均能耗增速3.5%,远低于“十一五”时期11.7%和“十二五”前三年7%的能耗年均增速。目前,内蒙古已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降低节能减排指标的空间非常小,按照国家要求将能耗增量指标层层分解,多的盟市200多万吨标准煤,少的30万吨标准煤,再分到旗县所剩无几,能耗指标不足将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

(二)没有充分考虑不同行业能耗和排放的差异性,指标分配与各地产业结构特点和产业定位不相匹配,不利于新常态下国家的产业布局调整。

我国能源资源生产主要集中在西部,能源资源消费却集中在东部地区,能源资源赋存与能源资源消费逆向分布和流动,客观上造成了能源供需矛盾加剧、运输紧张、企业成本负担增加等许多的问题,调整区域产业布局迫在眉睫。为优化产业布局,国家出台了《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提出资源加工型产业优先向西部资源富集地区调整。但是目前的节能减排指标分配方法,没有考虑到西部资源富集地区重型化的产业结构特征,没有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不利于西部地区资源加工型产业发展,进而会制约国家产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原标题:改革完善节能减排指标分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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