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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金山热电分公司在辽率先实现“超低排放”

2015-07-13 12:30来源:金山热电关键词:超低排放金山热电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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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认证,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值低于国家十二五排放标准87%,这标志着金山热电分公司率先在辽宁省实现超低排放,成为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电力行业环保标杆企业。

金山热电分公司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出发,将环保意识灌输到每一个职工,融入到企业生产、运营的每一个环节。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金山热电分公司投资2亿多元推进“超净排放”项目,取得了显著实效:二氧化硫10.7毫克每立方,低于国家十二五排放标准95%;烟尘4.4毫克每立方,低于国家十二五排放标准85%;氮氧化物26.6毫克每立方,低于国家十二五排放标准73%。

此外,金山热电分公司还致力打造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取消传统露天储煤场,建设了5座封闭的储煤筒仓,实现燃煤的全封闭管理,防止煤尘污染空气;收购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水全部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水,再通过市政收水管网回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真正实现污水零排放目标。

金山热电分公司已初步建成了一条集发电、供热、中水回用、污泥掺烧、灰渣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了节能减排社会效益与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这是金山热电分公司长期践行“绿色华电”发展理念结出的硕果,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切实体现。

原标题:金山热电分公司在辽率先实现“超低排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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