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项目正文

2016年福建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风电、核电、火电、抽水蓄能电站等

2015-08-18 10:2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场抽水蓄能电站重点能源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2015年预备重点项目转列2016年在建重点项目或新申报列入2016年在建重点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或2016年第一季度可以开工建设;申报时项目必须已经审批,即审批类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可研审批,核准类项目已经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类项目已经备案;

3.列入2016年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要达到总投资的20%,至少5000万元以上。

(二)预备重点项目

1.2015年预备重点项目,除转列为2016年在建重点项目、或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省预备重点项目而前期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外,继续列入2016年预备重点项目;

2.新申报项目,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时,审批类项目至少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核准类项目与备案项目至少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16年底前能开工建设;

3.2016年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汇总审核申报辖区内县(市、区)的备选项目(独立设置重点办的设区市由市发改委与市重点办联合申报);不直接受理县(市、区)政府、发改局或项目单位申报。

2.在闽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属项目主管单位汇总审核申报;在闽未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由项目所在设区市发改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务必在2015年10月20日前向省发改委(重点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同时通过网络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1.书面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申报项目总体情况和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2);

(3)新申报项目同时报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2.电子申报方式:

(1)2015年已列省重点项目,申请续列为2016年省重点项目的,只填写《2015省重点项目申请续列2016年省重点项目填报表》(格式及说明见附件3),不需要通过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填报。填报的电子表格从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http://222.76.126.105:81/DeclareSystem/Default.aspx)→“系统公告”栏→“2015省重点项目申请续列2016年省重点项目有关文件”通知中下载。填好后发至邮箱:fgwzdb@fujian.gov.cn。

(2)新申报项目:从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http://222.76.126.105:81/DeclareSystem/Default.aspx)→“填报管理”栏→新增,进行录入申报。

3.网络申报技术问题联系人:蒋海明,电话:0591-87822357。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风电场查看更多>抽水蓄能电站查看更多>重点能源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