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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环保厅拟审批2个能源电力项目(附文)

2015-08-26 11:0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场电力项目环评天然气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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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平鲁高家堰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规模调整

建设地点:

朔州市平鲁区下木角、下水头乡一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省发改委以晋发改新能源函〔2013〕1331号文“关于山西福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平鲁区高家堰20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4月开展了平鲁区高家堰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省环保厅于2013年12月4日以晋环函〔2013〕2009号文件予以批复,省发改委于2014年12月16日以晋发改新能源〔2014〕2008号文件予以核准。建设单位在核准后,为更充分利用风能资源,同时为尽可能减小风电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决定维持原风机数量80台,将原规划建设的2500kW风机变更2000kW风机,装机规模由200MW调整为160MW。本期拟建设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80台,总装机容量160MW,建设内容包括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构筑和安装、场内输电线架设和施工检修道路建设等,升压站依托一期工程,站内扩建120MVA主变压器。项目总投资12675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5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以保护林木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建设要避开乔木林,尽量保护灌木林。为了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用于植被恢复。

(二)风电机组区、检修道路区、施工场地区、输电线路区施工期和运营期要根据工程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恢复措施,将其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三)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采取降噪措施,根据《报告表》预测影响,在风机基础外300m范围,禁止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设施。

(四)施工过程中的弃土渣要及时送指定地点堆放,禁止顺坡倾倒。

(五)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废旧铅蓄电池统一收集后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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