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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公司:成功试点购电制新模式

2015-08-26 14:28来源: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作者:黄伟超 郭钊平关键词:购电电能采集系统供电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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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让租户自己买了再用,以后商铺租出去,我就不用再为电费的事情操心了。”8月21日,在福建泉州惠安世纪峻园小区交房现场,业主杨少杰对供电公司试点推行的购电制很是认可。日前,福建泉州供电公司成功对该小区885户用户批量实行购电制电费回收模式,利用“费控+首期预付费”的机制创新,突破电费回收难的问题。

同为社会基础服务企业,供电企业长期以来并不像移动通信、天燃气等企业实行“先付费、后服务”。在社会诚信机制未健全的情况下,企业资金和人力成本的运营压力不断增强,而来自政府监管与社会舆论的压力又使供电企业本应具有的市场化企业属性不断受到冲击。购电制的探索有益于从机制上缓解企业运营成本,更好提升企业市场化服务质量。

泉州供电公司主动瞄准该模式前沿运用趋势,主动参与试点运用推广,首次即在新建小区批量接管上取得了很好的突破。

一方面,该公司借助营销SG186系统、电能采集系统及营销远程费控系统,充分运用每日在线费控功能,根据实时电能信息,基于电价测算规则,动态开展电费测算及余额不足预警,并对用户实行远程停电、复电及相关增值业务,在现有的硬件基础上,用活“费控”新模式。

另一方面,该公司大胆尝试“首期预付费”,以“理念统一、形成合力、有序推广”为原则,从批量小区入手,在全力做好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与房地产开发商友好协商,明确由开发商统一申请电能表并为每户预支200元,业主在交房时同步签订电费预付费协议,为小区批量购电制推广铺平了道路。

“200元基本满足业主从装修过渡搬入生活,且各业主装修时间不同,预支费用的使用时间跨度避免可能存在的服务隐患集中出现;而50元的余额预警通知又给客户提供了充分的缴费时间。”该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在试点实施前,该公司加强方案设计,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务实地确定支撑机制、预警阀值、服务风险等细节,稳妥推进工作。

购电制的实施将促进群众“先存后用”缴费习惯的养成,缓解催费带来的服务压力,并释放部分人力从事其他服务工作,进而提升整体供电服务水平。下一步,该公司将推广该模式在接管小区、出租户、手续不全用户、“老赖”上的运用,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化解在社会诚信机制尚不健全阶段企业控制运营成本和提升优质服务的矛盾。

原标题:福建泉州公司:成功试点购电制新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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