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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加快完成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全文)

2015-09-06 09:1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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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好机动车污染减排。(1)严格执行《运城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办发〔2014〕90号),全面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2)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3)对2015年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全部予以强制报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依规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完成机动车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发标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加大结构减排力度

1.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全市至少淘汰130台燃煤小锅炉,完成4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2家工业企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三)强化源头控制

1.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要采取先进的、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四)严格监管措施

1.严格环保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全面加强环保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行为,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偷放行为,以及擅自停运在线监控系统或变更在线监控数据的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和验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得低于75%;认真开展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国控污染源每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不得低于95%;落实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不得低于9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落实目标责任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重点项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切实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容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建设资金;要将减排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按月调度,按季考核,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和监测体系等减排考核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牵头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提出预警。市政府要对县(市、区)、开发区减排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并通报全市。对未能完成六项主要污染物序时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警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全市减排任务完成的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并对有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附件:运城市2015年县(市、区)、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表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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