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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下发关于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2015-09-07 10: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水电电价水电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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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海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我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琼价价管〔2015〕195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水电发电企业:

为完善我省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我省水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61号)和《关于海南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1633号)精神,现将我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2月1日以后新投产的水电站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6元(含税,下同)。

二、核定红岭水利枢纽工程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516元,自该电站投产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物价局

2015年8月1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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