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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垃圾焚烧发电低价中标的背后

2015-09-23 09:14来源:分布式能源作者:徐海云关键词:绿色动力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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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BOT建设运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超低价现象。2001年,国内第一个采用BOT建设运行山东菏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当时定的垃圾处理费是8元/吨,其后还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为20元/吨,30元/吨以及40元/吨。这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是流化床垃圾焚烧发电厂。

这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即使按照当时的国家有关政策标准,也是无法盈利运行的,但由于政府的“宽容”,这些垃圾焚烧厂可以通过多加煤、多发电获得额外收益,在煤价低时,这些垃圾焚烧发电厂收益还是很高的。

政府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约束,除了对违规行为的“宽容”外,还有多方面表现。比如亲商主义,过度保护投资方利益为投资方投资失误买单,照顾投资方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补贴、空壳项目转卖等等。

至今很多地方还热衷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生活垃圾处理BOT投资运营方,当然这些企业往往与地方政府有良好的关系,在投资洽谈时,协议的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较低,项目运行后再把生活垃圾补贴调整增加也不是个别案例。

例如:某市1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协议中生活垃圾补贴费是60元/吨。项目刚刚运行几年,由于缺乏经验等因素,项目盈利状况较差,烟气排放也不达标。后来通过媒体曝光,使政府面临压力,最后政府出资改造烟气处理设备,并把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一次性提高到120元/吨。

从这一过程看,投资方在面对排放不达标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受到处罚而损失利益,反而获得显著利益。一些选择错误技术路线的投资方,通过手握25年或30年的特许经营协议,可以轻而易举地卖掉项目或者推倒重来,改建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这一过程投资方不仅没有损失,还可以把损失转嫁给政府或国有企业,由于政府过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往往投资方有恃无恐。此外,社会诚信缺失,助长投机行为。公众热衷炒作概念,把忽悠当创新,例如,资本市场上,只要能够讲故事,股价就得到追捧。

在一些地方,决定拿到生活垃圾处理BOT项目的三要素是关系、资金、技术,而关系往往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现状不改变,无论项目中标是低价、中价或者高价,其背后的结果都没有本质区别。

原标题:垃圾焚烧发电低价中标的背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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