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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关联交易公告:转让三家电厂75,751.20万元脱硫(脱硝)资产(附公告)

2015-11-03 08: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大唐发电超低排放脱硫脱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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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公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所属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原名“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子公司签署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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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内容:

(1)2015年10月30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所属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原名“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子公司签署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具体见下表:

根据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公司部分发电企业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脱硫(脱硝)装置及相关资产(“脱硫(脱硝)资产”)开展特许经营工作,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给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公司大唐环境产业公司,资产转让价格合计约为75,751.20万元(人民币,下同)。

(2)2015年10月30日,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子公司签署了“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根据该合同,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成后,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授权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就相应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资产实施特许经营,运营、维护及管理脱硫(脱硝)设施。按照国家关于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由大唐环境产业公司享有脱硫(脱硝)电价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并分别向公司部分发电企业补偿脱硫(脱硝)所需水、电、气等各项费用。

关联人回避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及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关的三名关联方董事陈进行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梁永磐先生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认为,通过对公司部分发电企业脱硫(脱硝)项目实施特许经营,可以有效盘活本公司脱硫(脱硝)存量资产,转让脱硫(脱硝)资产所得资金用于企业建设经营,偿还或替代新增银行贷款,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大唐环境产业公司的专业管理优势,提高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效率,降低环保风险及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大唐环境产业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合计超过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的H股公告及2015年7月1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本次有关“资产转让”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5年10月30日,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子公司签署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部分发电企业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脱硫(脱硝)资产开展特许经营工作,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给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公司大唐环境产业公司,资产转让价格合计约为75,751.20万元。

(二)2015年10月30日,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子公司签署了“特许经营合同”。根据该合同,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成后,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授权大唐环境产业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就相应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资产实施特许经营,运营、维护及管理脱硫(脱硝)设施。按照国家关于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由大唐环境产业公司享有脱硫(脱硝)电价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并分别向公司部分发电企业补偿脱硫(脱硝)所需水、电、气等各项费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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