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市场正文

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向国家交钱喽!排污权将有偿取得

2015-11-12 11:2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周迎久关键词:热电联产燃煤发电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指标来源于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底价不低于初始排污权出让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跨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项目排污权交易由省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其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其排污权交易由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另外,在排污权交易中,如果受让方所在区域被列入区域限批范围、排污单位未完成污染限期治理任务、排污单位被实施环保挂牌督办且未完成整改任务等,根据规定将不得参与排污权交易。

原标题:新增排污权将有偿取得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电联产查看更多>燃煤发电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