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政策正文

关于2015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15-11-19 10:38来源:环境保护部关键词:核辐射核电安全核电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11月18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   

传    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一、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辐射查看更多>核电安全查看更多>核电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