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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积极开展煤改电试点(全文)

2015-11-24 07: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改电火电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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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

(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快调整我省城镇供热能源结构,推动燃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现就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推进城镇供热煤改电,提高城镇清洁能源供热比重,填补拆除低效燃煤锅炉后的空白,消纳富裕电力,减轻热源热网建设压力,改进供热管理方式,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出台试点补贴、降低电价、开放市场等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引导市场各方积极参与和投入电能供热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能源管理模式的创新,激发电能供热市场内生动力。

(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煤改电技术和设备,确定煤改电试点项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煤改电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政策,稳步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

(三)因地制宜,多元发展。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选择符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电能供热方式,实现煤改电多元化发展。

三、工作目标

城镇供热煤改电的范围,包括拆除低效燃煤锅炉改建的电能供热站、新建分布式电能供热站和单户取暖用燃煤炉具改用电能采暖设备。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分三个阶段目标进行:

2015~2016年为项目试点阶段。试点对象是单户燃煤取暖炉改用储热式电暖气的居民用户和淘汰低效燃煤锅炉改建电能供热站的居民小区,共计2万户(约3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通过试点进一步确定整体推进阶段的优惠政策,制定煤改电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完成《河北省“十三五”城镇供热规划》。

2017~2018年为整体推进阶段。在全省城镇适宜区域推行煤改电,完成目标约20万户(约3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制定完善主要电能供热设备产品标准、供热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监管政策。

2019~2020年为市场化运行阶段。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不宜实施煤改气、电力充足的区域全面推行煤改电。在供热规划指导下,逐步形成资金、技术和人才聚集,标准规范体系完备,市场监管有力,健康发展的电能供热市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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