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环保报道正文

海南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

2016-01-11 08:49来源:海口网作者:光明关键词: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海南省物价局、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和以后并网运行的机组每千瓦时分别补贴1分和0.5分(含税)。

《通知》指出,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经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上述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其中,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确认适用上网电价支持政策的机组类型。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增加的购电支出在销售电价调整时疏导。上述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地方制定更严格超低排放标准的,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支持奖励政策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超低排放查看更多>环保电价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