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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电厂煤耗达世界最优 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提升至96%、87%

2016-01-14 10:0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陈吉宁关键词:电厂煤耗脱硫脱硝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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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发展,核心是形成内生动力机制,关键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职责,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关系,并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不能只讲发展不顾环境,不能先发展后环保。如果经济发展一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是吃祖宗的饭、欠子孙的债,不算本事、难以持续;也不能只强调环保不顾及发展甚至搞垮了经济,同样不算本事,最后也会伤害环保。当然,现在的主要矛盾是前者。要坚持两点论、辩证法,讲两点最终对经济和环保都有好处,讲一点对经济和环保都没有好处。

      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关键是要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模式,增强转型的决心和勇气。越来越多的实践让我们看到,发展与保护不仅相互制约,而且相互促进,两者既矛盾又统一。要改变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单向思维,处理好“长痛”和“短痛”的关系,粗放式发展总有一天会被历史淘汰,与其被动地淘汰,不如积极应对。同时,通过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

二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质量改善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目标,也是评判一切工作的最终标尺。党中央作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这就是我们环保工作的政治,就是大局。环保一切工作都要讲政治,从大局出发思考问题,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谋划好、细化好、落实好,并且要作为政治纪律来坚守。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可以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可以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可以更好地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改善环境质量的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

必须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当前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迟迟转变不过来,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仍停留在过去,没想法,没办法,没起色。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必须尽快转变、调整到位。强化质量目标导向,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及考核评价体系,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地方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挥地方首创精神,环境质量目标是硬的,但措施多样、方式灵活、因地制宜。不仅要强调工程设施建设,而且要强调运行管理;不仅要强调发展什么,而且要强调淘汰什么;不仅要强调关键节点和特殊时段的应对之策,而且要强调保护措施的连续性;不仅要强调短期效应,而且要强调长期效果。

三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这是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之后,中央提出的第三个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意志决心,体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从源头、全过程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来加强环境保护的新思路。保护环境的治本之策是源头严防,关键所在是过程严管,根本保障是后果严惩。

构建系统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持久的动力和保障。落实这一要求,需要加快推进制度改革,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着力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等问题;构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污许可、达标排放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等问题;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

四是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解决环境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难取得好效果,必须坚持环境治理五化并举,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和效能。系统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好部分与全局、个体与群体、当前与长远之间关系,实现环保理念认识的系统化、管理思路的系统化、手段措施的系统化。重点是推进规划环评落地,强化约束力,做好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统一规划、联合监测、联动应急、信息共享。科学化,着重解决的是环境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环境治理不能搞大水漫灌,成本高效果还不好。要遵循科学的方法,懂得为什么治、治什么、怎么治,强化科技支撑,以科学事实、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污染源解析等基础工作,采取更对症的治理手段。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整体效果。法治化,环境保护越来越依赖国家宏观政策来解决问题,而保持宏观政策有效性的基础是法治化。通过环境法律的完善和执行,使守法常态化。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应有处罚,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促进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精细化,是改变粗放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大事必作于细、难事必作于易。要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网络设置。探索和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信息化,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以问题为导向,可以帮助我们更广泛应用数据,提供基础支撑,寻求优化方案,给管理带来质的变化。要加快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信息公开等平台,提高科学决策、监管执法、便民服务的水平。

要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转型,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固有的观念、认识和习以为常的方式方法,处理好继承与创新关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找到新路径、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牵住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这个“牛鼻子”,加快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公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让每个人都成为保护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五是持续提升素质能力和改进工作作风。思路方向和目标任务明确之后,能力和作风至为关键。否则再好的愿景,再美的蓝图,也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相比于环境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迫切要求,一些干部能力素质还跟不上,思路方法还跟不上,工作作风还跟不上,思想转变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还没有形成。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成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狠抓作风建设,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形成上下信任、左右信任、组织与组织信任的生动局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

二、“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

坚决向污染宣战。大力实施《大气十条》,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细颗粒物(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10年的15.6%下降至8.8%,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完成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推进污染减排。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800万吨,累计达1.75亿吨,已成为全球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2010年的82.6%、12.7%提升至96%、87%。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电厂煤耗已达世界先进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在4省(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6省(区)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环境功能区划。国家层面完成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各级环保部门完成4000多项规划环评审查,国家层面完成300多项。国家层面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164个,对153个不符合条件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7600多亿元。加强标准引导,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93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开展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建成自然保护区2729个,总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4.8%,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75亿元,在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支持7万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1亿多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安排中央专项资金17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事件由2010—2011年的每年10余起下降到2012—2014年的平均每年3起。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各级环保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事件近2600起。

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以新《环境保护法》为标志,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明显进展。2011—2014年,联合多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92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62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7万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

原标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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