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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印发(全文)

2016-04-07 13:5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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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甘肃省环资处发布了《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鼓励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6-2020年,全省要完成1758.5万千瓦机组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环发〔2016〕58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各燃煤发电集团公司及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火电行业节能减排任务,现将《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

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提升全省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确保完成我省火电行业节能减排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逐步形成清洁高效的煤电体系,确保按期完成火电行业节能减排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 毫克/立方米)。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同步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到2020年底前,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0 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湿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5克/千瓦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除热电联产、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发电外),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

三、重点任务

为确保全面完成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鼓励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6-2020年,全省要完成1758.5万千瓦机组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详见附件1)。

各市州环保局要组织各燃煤发电企业在2016年3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报省环保厅备案,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和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全省单机在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火力发电企业和单机在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企业,要尽快完成有关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快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尽快完成烟气脱硝设施全工况运行改造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火电行业排放标准要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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