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风电风电产业政策正文

云南省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

2016-04-19 16:20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风电建设风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号)精神,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切实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云南省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外,全部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此次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是督促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可再生能源发展也将得到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为云南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机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风电建设查看更多>风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