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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 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

2016-04-25 09:06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陈炜伟关键词:煤电行业煤电项目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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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3个文件。综合来看,系列文件是针对当前我国煤电行业潜在的产能过剩风险,提出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推动煤电行业有序发展的多项举措。

“这三个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煤电行业潜在产能过剩风险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内容涵盖了煤电项目的规划、核准、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等多个环节。”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韩水介绍。

文件提出,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对于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存在电力盈余的省份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同时,合理安排现有煤电基地规划建设时序,分期规划建设基地配套煤电项目,避免因接受外来煤电造成受端省份电力冗余。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电力冗余省份要对现有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不含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

具体来看,一是取消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相应规模滚入当地未来电力电量平衡,待2018年后结合电力供需形势再逐步安排。

原标题:国家给煤电扩容“踩刹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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