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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电量(2016年第1批)的函

2016-06-06 10:4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发电项目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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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电量(2016年第1批)的函,原文内容如下: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电量(2016年第1批)的函

鲁价格一函〔2016〕45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63号)规定,我局对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上网电量进行了核查(2016年第1批,详见附件)。请你公司依据核定的电量,按有关规定支付电费。

附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电量核定表(2016年第1批).pdf

山东省物价局

2016年5月1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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