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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压低发电企业电价早有先例 孰是孰非怎评说?

2016-08-05 09:4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新能源电价云南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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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物价局回应称,若不能及时调整风电、光伏发电结算电价,大规模弃风弃光将难以避免。

行业人士对双方也各有支持。有分析认为“目前水电电价和风光购电价格差距比较大,此次调价,客观上确实会对云南当地新能源产业产生比较大的冲击”;也有对政府做法表示理解的;还有担心其他担忧其他省份效仿云南进而影响整个新能源发电行业。

此后不久也确实出现了极低的上网电价。8月1日,内蒙古爆出风电交易上网电价,低至5分钱;8月3日,甘肃8月份风电外送青海交易中,上网电价为9分2......

早有先例:云南压低发电企业电价不是第一次

云南政府部门压低发电企业电价,这并不是第一次。据《财经国家周刊》2014年11月6日报道,2012年10月云南省工信委、财政厅、物价局就下发征收“临时电价补助资金”的通知,当时筹集金额3亿元,由电网公司和水电企业各承担50%。2013年9月13日,云南省工信委及财政厅再次下发《关于缴纳临时电价补贴奖励资金的通知》,明确表示省政府决定向省内13家大型水电企业和云南电网公司共筹集7亿元。其中,云南电网承担2.3亿元,水电企业承担4.7亿元,由云南电网代收,一并缴入云南省财政厅账户。不堪重负的水电企业这次选择了抗争,甚至向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反映了情况。

2014年4月,财政部拟定了一份措辞强硬的特急文件,并与国家发改委会签。该文件说,云南省相关部门责任人“目无法纪、明知故犯,应依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要求省政府责成省工信委和财政厅立即撤销相关收费文件,退还相关企业已缴纳的资金。因有两部委文件明令禁止,2014年云南省没有再延续此项收费。但对于企业根据国家部门文件提出的退款,云南财政部门以“之前收取的补贴资金已经全部发放给工业用户企业,无法退还”拒绝。但事情仍未结束,6月和8月,云南省工信委连发两份通知,推行“富余水电消纳”方案,以“市场化”的名义,要求10家水电企业利用汛期的富余水电降价销售。6月通知未能奏效,7月22日,云南省工信委召开协调会,并于8月4日再度下发协调方案,此次明确列出6月至10月十大发电企业的申报降价幅度和富余电量。平均降幅为0.0815元/千瓦时,富余电量总计93亿多度,意味着发电企业需降价7.6亿元。最终9家企业选择了妥协“合作”,其余1家因未合作,其水电站原有70%左右负荷率,降为40%左右。

(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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