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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将进行评估修改 风电光伏发展前景可期

2016-09-14 14:1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作者:朱泉生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消纳弃风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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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G20峰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的推动绿色发展,中美两国首脑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两国批准的《巴黎协定》,标志着世界新能源时代正式开始。而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则遇到了瓶颈。

2016年上半年中国弃风电量达323亿千瓦时,逼近去年全年弃风电量,其中甘肃的弃风率达到惊人的48%;内蒙古惊现风电上网电价5分钱、云南物价局变相压低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甘肃工信委规定风电光伏保障小时数为500小时和400小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达550亿元。这一系列的数据也影射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可再生能源消纳受困、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滞后使得可再生能源发展受到了很大束缚。

2006年颁布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的确给当时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注入“强心针”,大大推动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10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突飞猛进,而《可再生能源法》却无法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可再生能源法》十周年13日在京举行

依法治能 奠定可再生能源发展之基

在9月13日北京举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表示,可再生能源法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保障和动力,是增加能源供给的战略需要,是改善能源结构的需要,也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根本出路。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不断出台,使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推动了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可再生能源法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明显提速,风电、光伏等实现了工业化发展,此外还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装备制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风电、光伏产业成为我国少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致辞并演讲

《可再生能源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朱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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