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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9月2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牵头组织的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选举了由32人组成的委员会,其中电网公司代表5人,交易机构1人,发电企业8人,电力用户8人,售电公司5人。推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4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
近日,内蒙古经信委按照《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运营规则》(2016修订版),经商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改制定了《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分阶段有序开放。
内经信电力字〔2016〕336号
有关盟市经信委、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运营规则》(2016修订版),经商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改制定了《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办法》
内蒙古经信委
2016年9月26日
附全文:
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
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准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运营规则》(2016修订版),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分阶段有序开放。
第二章 电力市场主体及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电力市场主体是指进入交易平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各类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和电网企业。
第四条 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熟悉并遵守本办法,对本办法的误解不构成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的条件;
(二)市场主体共同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本办法准入交易市场;
(三)市场主体对本办法提出修改建议,并陈诉修改理由;对本办法条款有疑问时,要求电力管理部门解释;
(四)市场主体恪守诚信、共赢的理念,共同维护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五) 其他政策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准入原则和条件
第五条 参与多边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
第七条 电力市场主体按照“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的程序,列入政府电力市场主体目录并获取主体资格,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承诺、公示、注册遵循自主自愿、公平诚信、公开管理、优质服务、加强监管的原则。
第八条 电力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和相关政府网站上按规定格式进行承诺,按要求和期限公示,公示分为一次性注册公示和经常性信息披露公示。
第九条 遵守国家有关用电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维护电力安全。
第十条 发电企业准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进入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复、核准、备案的;
(二)申请进入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必须已经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三)申请进入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必须拥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电力用户准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并网安全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三)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环境、节能等符合国家有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要求。
(四)年用电量不小于1000万千瓦时;
(五)经过自治区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的优势特色行业允许年用电量小于1000万千瓦时;
(六)参与电力多边市场交易的用户必须建设电能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内蒙古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且数据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 售电企业准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资产及要求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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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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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发布《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5》(简称《报告》)。其中显示,2024年电化学储能运行效率与商业价值实现“双突破”,平均转换效率达88.75%。《报告》分析了9个省份独立储能运营模式,以江苏为例,“充放电价差+顶峰补贴+容量租赁+储能补贴”模式,50M
近期,国家连续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以下简称136号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等系列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简称“聚合商”)、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试点初期,暂不考虑台区、电压节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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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规定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以及竞价实施细则。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1)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为154亿千瓦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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