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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三证”

2016-11-11 16:42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基础设施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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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出台关于简化和加快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工作的通知,本网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一是简化规划建设审批的政策。

个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是纳入绿色通道,审批时限缩短50%以上。

符合城市规划的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在市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审批时限由正常审批时间缩短50%以上。要求市县主管部门结合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琼建审批[2015]35号)的要求,能简化的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需最大程度的简化。

三是实施“容缺受理”、“承诺办理”机制。

对审批事项非核心要件不全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后立即受理,进入正式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时间。

四是实行预约服务制度。

办理企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现场申请等多种方式提出预约申请,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当即明确约定办理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预约事项。

延伸阅读:

浙江电力加速建设充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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