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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这个“锅” 车企为啥不想背?

2016-12-19 13:42来源:高工锂电网关键词:动力电池动力电池回收动力蓄电池回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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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降成本的角度,动力电池的回收和梯次利用都已经迫在眉睫。

在刚刚结束的2016高工锂电暨电动车年会上,包括宁德时代 创始人曾毓群、国轩高科 总裁方建华、格林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世国等都在强调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重要性。

尽管已经意识到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的重要性,但长期以来,由于存在缺乏回收标准、回收电池技术路线复杂、回收难度大、成本高、收益不明朗、废旧电池体量小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业内对电池回收再利用的积极性并不高。

12月1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要求做出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意见稿明确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车企负责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或者与电池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共同合作形成电池回收服务网络。

意见稿无疑解决了业内长期以来存在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归属问题,对推动电池回收再利用是个利好。

然而,高工锂电网从主机厂、电池厂以及专业第三方电池回收机构等多处了解到,上述机构认为由车企承担主体责任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并不看好实际效果,最终可能只是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

车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高工锂电网调研发现,对于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整车企业似乎并不感兴趣。

“主机厂的态度基本上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去再找电池厂或第三方合作以转嫁压力和风险。”一位新能源整车企业负责人对高工锂电网表示,由于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收益并不明朗且复杂困难,对整车企业而言基本没有利益可图,因此整车企业都不会主动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主要责任。

尽管车企不愿意主动,但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意见稿规定车企承担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在大方向上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指望主机厂承担更多的责任并不现实,因此具体采用何种回收方式还有待商榷。

“规定主机厂作为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从责任源头进行追溯,建立完整的回收体系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存在很多问题。”南京金龙产品总监黄福良指出,明确责任归属后,在电池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运输、拆解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由谁来承担就成了车企与其它企业之间的分歧。

对此,电池生产企业认为,他们将动力电池卖给整车企业,回收的费用就应该由整车企业负责;整车企业认为,电池被消费者使用几年,如果回收的话,整车企业和消费者应共同承担费用;而消费者则认为,自己电池被回收,整车企业与电池生产商应给予一定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主机厂对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想法与众多电池企业不谋而合。目前国内除了中航锂电、比亚迪、宁德时代、中兴派能等几家大型电池企业提前布局之外,绝大多数电池企业都没有相应的电池回收解决方案。

原标题:动力电池回收这个“锅” 车企为啥不想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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