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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能源局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2017-04-25 16: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消费煤电机组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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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要交给市场。加强对市场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形成由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补偿成本、代际公平可持续等因素决定能源价格机制。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推进定价公开透明。健全政府在重要民生和部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的监管制度。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用能需求。

(三)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战略谋划、规划实施、政策配套、监管到位的能源科学管理模式。

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加强能源重大问题的战略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高能源宏观管理的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做好能源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评估考核机制,保障规划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创新和完善能源宏观调控,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的要求,推动实现能源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能源结构、防控风险、保护环境。

创新宏观政策配套机制。完善鼓励清洁能源加快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投融资机制。加强用能权与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以及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制度相衔接,统筹推进能源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研究完善矿产资源权益金及配套制度,维护资源所有者和投资者权益,健全政府依法有序投放、企业公开公平竞争的能源矿业资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支撑能源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服务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计量体系和能源消费总量、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等目标考核体系,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能源信息收集整理,及时跟踪研究国内外能源发展情况及动态。

重塑能源监管体系。统筹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能源监管职责。推进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政府科学决策、市场有序发展。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规则统一、方式得当、执法有力的现代能源监管框架。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统一准入“门槛”,强化资源、环境、安全等技术标准。运用市场、信用、法治等手段,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持续性动态监管,防范安全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以能源法治平衡各方利益,以能源法治凝聚能源改革共识,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建立科学完备、先进适用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能源监管法律法规建设,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做好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

及时修订废止阻碍改革、落后于实践发展的法律法规。增强能源法律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七、加强全方位国际合作,打造能源命运共同体

按照立足长远、总体谋划、多元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加强能源宽领域、多层次、全产业链合作,构筑连接我国与世界的能源合作网,打造能源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一)实现海外油气资源来源多元稳定。完善海外重点合作区域布局,丰富能源国际合作内涵,把握好各方利益交集。

构建多元化供应格局。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加快重构供应版图,形成长期可靠、安全稳定的供应渠道。

打造命运共同体。把握和扩大能源国际合作各方的利益交集,充分照顾合作东道国现实利益,把我国能源合作战略利益与资源国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需求充分结合起来。能源走出去企业要切实履行当地社会责任,促进互利共赢。

创新合作方式。坚持经济与外交并重、投资和贸易并举,充分利用高层互访、双多边谈判、对外经济援助等机会,创新完善能源国际合作方式。发挥资本和资金优势,推动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

(二)畅通“一带一路”能源大通道。巩固油气既有战略进口通道,加快新建能源通道,有效提高我国和沿线国家能源供应能力,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互补互济水平。

确保能源通道畅通。巩固已有主要油气战略进口通道。推动建立陆海通道安全合作机制,做好通道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提高设施防护能力、战略预警能力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安全畅通的能源输送大通道。

完善能源通道布局。加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能源互联互通,加快能源通道建设,提高陆上通道运输能力。推动周边国家电力基础网络互联互通。

推进共商共建共享。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标准规范、经营管理的对接,加强法律事务合作,保障能源输送高效畅通。以企业为主体,以基础设施为龙头,共建境外能源经贸产业园区。

(三)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引技引智并举,拓宽合作领域,加大国际能源技术合作力度,推动能源产业对外深度融合,提升我国能源国际竞争力。

引进先进适用技术。通过相互投资、市场开放等手段,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清洁煤、乏燃料处理、智能电网等关键、适用能源技术,鼓励掌握先进技术的国外企业参与国内非常规油气勘查开发、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等。

提升科技全球协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前瞻性能源技术国际研发应用合作平台和机制建设,密切跟踪掌握关键重点领域前沿动态。加强政府间、企业间、研究机构间合作与交流,创新能源领域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积极参与制定先进能源技术标准,推动国内技术标准国际化。

融入全球能源产业链。发挥比较优势,培育一批跨国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能源生产和高效节能装备、技术、服务 “走出去”。联合技术先进国家共同开拓第三方国际市场,深度融入全球能源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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