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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4.8亿元 中国天楹签署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2017-08-22 08: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中国天楹垃圾焚烧发电余热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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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的内容包括:

(1)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2)焚烧、处理本协议中约定量的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

和一般可焚烧处理的工业垃圾;

(3)按本协议规定使用优惠出让土地;

(4)根据本协议收取相应的收益:按《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的规定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且电力可上网(电力公司收购上网电量并支付电费),获取售电收入。

2、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本项目进入商业运营开始之日算起)。

3、抵押与转让

出于本项目融资的目的(不得为其他目的),项目公司可以抵押本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但该抵押不应损害甲方的权益,其期限不应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

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是独占性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或其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4、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拟定于长春市九台区,占地面积大约 150亩。甲方

以出让的形式,为项目提供约 150亩项目用地。甲方负责完成拆迁工作和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至设计标高±0 米)工作。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工作,包括平场。乙方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有权根据协议依法自由、独占性地使用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合适的位置选取。

5、违约责任

受限于本协议的规定,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并承担违约总额 20%的违约赔偿金。

6、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的六十日内未能解决,则根据以下原则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民事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第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协议而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取消等行政争议,乙方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7、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由乙方与甲方草签,待乙方在长春市九台区的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甲方正式签订。

四、协议对上市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的领先地位。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固废处理领域积累更多丰富经验,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开拓我国东北市场环保业务提供坚实的基础。

2、本协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特许

协议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但将会在本项

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后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长远、持续的发展。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具体项目将由公司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负责实施运营,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该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六、备查文件由甲、乙双方签订的《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 2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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